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實行固定標準。各科合格分數線為試卷滿分的60%,即60分(總分100分)。如果你通過了考試,你就會通過考試。
參加四門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科目。免試一門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免試兩門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方可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考試合格后,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證書。
對四科全部合格的考生進行考試后資格考試。逾期“未按要求及時復核”的,取消成績!一旦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取得考試資格或證書,將取消考試資格或注銷證書。
申請注冊的人員應首先辦理網上注冊申請(不含“執業證書補辦”和“執業證書注銷”兩項注冊申請),省級注冊受理部門方可進行初審工作。經初審、終審、部門批準后,證書送初審機構。
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證書的,應當按照國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接受繼續教育,更新專業知識,提高專業水平。注冊安全工程師應在每個注冊周期內參加繼續教育,累計時間不少于4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