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12-09 09:28:29來源:魔方格
關于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電子化注冊流程,相信很多人都比較感興趣,尤其是考助理醫師的朋友,盡早的注冊資格證才能盡早的去考執業醫師資格,有些注意事項,為了考生方便,小編整理如下:
注意事項
(一)《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聘用證明》填寫
1、受聘時間:填表時間的前3個月的日期。
2、擬聘期限:一年。
3、聘用單位意見欄:
僅填寫年月日:即與受聘時間相同;其余不填。
(二)《醫師注冊健康檢查表》填寫
1、指定體檢醫院名稱:XXXX醫院。
2、主檢結果欄的填寫日期:并自行到我院保健科蓋章。
3、注冊機關意見欄:不填。
請自行完成體檢。
(三)《醫師專業培訓考核證明》填寫
1、培訓專業:按醫師注冊執業范圍填寫。
2、注意:凡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兩年未進行執業注冊的,須填《醫師專業培訓考核證明》表,其余不填。
《醫師專業培訓考核證明》表單獨到醫院繼續教育科領取
(四)日后變更注冊常識
(1)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等注冊事項的,應當到注冊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注冊手續,并提交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以及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2)但經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批準的衛生支農、會診、進修、學術交流、承擔政府交辦的任務和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義診等除外。
(3)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屬于原注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應到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4)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不屬于原注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應當先到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注冊事項和醫師執業證書編碼,然后到擬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執業注冊手續。
(5)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注冊事項的,除依照前款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外,新的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在辦理執業注冊手續時,應收回原《醫師執業證書》,并發給新的《醫師執業證書》。
(6)注冊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變更注冊申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變更注冊手續。對因不符合變更注冊條件不予變更的,應當自收到變更注冊申請之日起3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申請人如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醫師在辦理變更注冊手續過程中,在《醫師執業證書》原注冊事項已被變更,未完成新的變更事項許可前,不得從事執業活動。